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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穴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保护烈士纪念设施,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时间:2022-04-02   来源:华夏文化宣讲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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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春已至,天清地明。为传承和弘扬革命烈士精神, 4月2日清明节前,武穴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组织干警再次对解朗辉烈士陵园的整修情况进行“回头看”,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用实际行动捍卫革命烈士的荣誉尊严。



重新修缮的烈士墓碑清晰地记载着解朗辉同志的生平事迹:解朗辉烈士是湖北省武穴市梅川镇解念兹村人,生于1901年,1926年参加革命工作,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4月任广济县苏维埃政府主席。后在工作途中,被反动民团围捕,敌人用铁丝穿过他的锁骨将他绑在耙上火烧,施以酷刑,他坚贞不屈,死守党的秘密,于8月23日从容就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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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解朗辉烈士牺牲后,为了弘扬他伟大的革命精神,1992年,武穴市教育委员会、两路乡人民政府在解念兹村糯米山处修建解朗辉烈士墓。烈士墓建成后,因疏于管理,墓前杂草荆棘丛生,道路崎岖难行。





2021年4月,武穴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英烈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发现解朗辉烈士墓碑,除上述问题以外,因年久失修,还存在纪念碑整体破损,顶部碑体大面积脱落。严重破坏了烈士纪念设施的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不利于发挥对广大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载体的重要作用。

“立足检察职能,保护英烈纪念设施和革命文物,采取有效措施传承好革命精神,实现红色资源保护与红色旅游、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在部门讨论会上,针对解朗辉烈士墓疏于管理一案,武穴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分管领导刘晖对部门干警强调,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保护英烈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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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后


为此,武穴市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职责。相关单位对检察建议予以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制定重建修复方案,先后筹措资金20万元重新修缮解朗辉烈士陵园,委派专业施工队对纪念碑整体重新打磨翻新,安排工作专班对周边环境进行清理,俢砌了通向纪念碑的大理石台阶,妥善做好革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


如今的解朗辉烈士陵园庄严肃穆,拾阶而上,仰目可以看到矗立的烈士纪念碑立于陵园中心,高大雄伟,气势磅礴。自修缮后,解朗辉烈士陵园作为当地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之一,传承革命烈士精神,向社会群众提供红色教育。

(熊文胜  钟瑜  程汝鑫)

(责编: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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